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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变化!贵阳公积金还贷提取更方便!

  近日,贵阳公积金业务办理有新变化,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办理范围扩大至23家银行。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如何开通?哪些人群可以办理?热门问答来了!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是指在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或中心网点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

  为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贵阳市中心与南京银行合作开展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2023年3月中旬已正式上线运行。

  贵阳区域内在南京银行贷款购房的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申请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截至目前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办理范围已扩大至23家银行。我们一起来看看↓↓

新变化!贵阳公积金还贷提取更方便!(图1)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办理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按月转账什么时候扣款?系列热门问答来了!

  转账的卡折目前可以是工行、建行、贵阳银行、中行、交行、农行、中信、华夏、招商、浦发、光大、兴业、浙商、北京、邮储、民生、联合、宁波、上海、广发、江苏、平安、南京银行下所属银行卡进行转账,但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名下的账户。

  商业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贵阳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房管局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信息的,可免纸质合同)、借款担保合同的原件;

  省直中心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贵阳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房管局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信息的,可免纸质合同)、借款担保合同的原件。

  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购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另需提供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每月15日为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提前),无特殊情况2个工作日内到账。

  可以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以办理按月转账业务,但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终止按月转账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终止。2.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业务网点办理终止。3.职工登录中心个人网厅办理按月转账终止。

  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变更后的本人银行卡;变更借款人: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补充借款合同。其中属于组合贷款必须先到贷款银行和中心办理变更借款人手续。

  近日,贵阳公积金业务办理有新变化,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办理范围扩大至23家银行。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如何开通?哪些人群可以办理?热门问答来了!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是指在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或中心网点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

  为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贵阳市中心与南京银行合作开展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2023年3月中旬已正式上线运行。

  贵阳区域内在南京银行贷款购房的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申请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截至目前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办理范围已扩大至23家银行。我们一起来看看↓↓

新变化!贵阳公积金还贷提取更方便!(图1)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办理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按月转账什么时候扣款?系列热门问答来了!

  转账的卡折目前可以是工行、建行、贵阳银行、中行、交行、农行、中信、华夏、招商、浦发、光大、兴业、浙商、北京、邮储、民生、联合、宁波、上海、广发、江苏、平安、南京银行下所属银行卡进行转账,但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名下的账户。

  商业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贵阳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房管局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信息的,可免纸质合同)、借款担保合同的原件;

  省直中心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贵阳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房管局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信息的,可免纸质合同)、借款担保合同的原件。

  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购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另需提供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每月15日为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提前),无特殊情况2个工作日内到账。

  可以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以办理按月转账业务,但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终止按月转账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终止。2.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业务网点办理终止。3.职工登录中心个人网厅办理按月转账终止。

  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变更后的本人银行卡;变更借款人: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补充借款合同。其中属于组合贷款必须先到贷款银行和中心办理变更借款人手续。

更新于: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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